滨州药流大出血险丧命,医院拒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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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爆:
医院药物流产瘢痕妊娠
患者造成两次大出血,
被误诊索赔难上加难滨州网友王先生爆料:
王先生的妻子李女士于年10月8医院做流产,经过诊断为先兆流产、瘢痕妊娠,李女士要求做流产手术被拒绝,医生称药物流产就可以
随后采用行米非司酮加米索前列醇药物流产后并未说明需要住院观察,李女士与14日出现子宫大出血两次后再次入院治疗,在进行了清宫手术和十多天的住院治疗后HCG下降缓慢,经过十多天治疗无果后,王先医院进行了宫腔镜下瘢痕妊娠病灶电切术的手术,前后花费3万多元。王先生由于已经超过国家二胎政策范围内,所以农村合作医疗并不能给予报销。
王先生咨询过多位妇产医生,医院存在误诊,但李先医院索要说法却遭院方拒绝,王先生希望该院给出合理解释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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