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迎来首批投资者索赔,中国版集体诉

年最后一天,ST康美(SH.,原“康美药业”)一纸公告,打破了新证券法生效之后集体诉讼一直未有明显进展的平静局面。

12月31日晚间,ST康美公告称,年12月31日,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顾某某、刘某某等11名自然人就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涉及诉讼金额41.22万元。

这是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行政处罚7个多月后,ST康美迎来的首批投资者索赔。

多位律师对第一财经表示,目前从程序上看是普通代表人诉讼,但是之后该案很可能成为中国第一例集体诉讼案。

“从公告来看,只能说明11名原告案件已被法院立案受理,而法院尚未主动发出普通代表人诉讼公告。从目前来看,本案尚未正式进入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对第一财经表示。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也称,单纯从公告内容来看,目前是法院受理了上述案件,只是将《应诉通知书》转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进行了公告,法院是否会启动普通代表人诉讼还待观察。若法院要启动普通代表人诉讼,则需要公告,召集投资者登记,并说明登记的期限和条件。在普通代表人诉讼启动之后,再由投保机构决定是否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普通代表人诉讼并非只要10名以上原告提出请求,法院就会自动发起的。受理法院需要审查案件代表人是否具有代表人资格,案件是否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如果法院认为本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会主动发布公告的,确定适格权利人前来登记。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ST康美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理论上将为普通代表人诉讼,但是否为特别代表人诉讼,还需要看法院和投保机构如何决定。任何普通代表人诉讼都可能发展成特别代表人诉讼,只要法院和投保机构想那么做。”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称。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诉讼将“请求法院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作为一个诉讼请求,这引起了业内的注意并推测,可能成为集体诉讼首案。

“一般没必要把代表人诉讼写进诉讼请求。按照司法解释的理解,普通代表人诉讼,法院是被动方,是应当启动方,不用放到诉讼请求。这样写出来,感觉前期沟通可能有故事,有种中间各方存在某种博弈的可能。”许峰称,这是ST康美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可能会发展成集体诉讼的一个猜测点。

市场的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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